1990
- 教育统筹委员会第4号报告书制定香港资优教育的发展和推行,建议发展校本课程,照顾资优学生的需要。报告亦探讨资优儿童的定义和他们的学习需要。
1992
1994
- 教育署推出为期三年的「学业成绩卓越学生校本课程试验计划」。* 教育心理学家在课程规划、课程发展、学生甄选和教师培训方面定期向试验学校提供校本支持。
1995
- 因应教育统筹委员会第四号报告书的建议成立冯汉柱资优教育中心。为纪念已故捐赠者冯汉柱先生就该中心第一期翻新工程捐出八百万港元,该中心以此命名。该中心作为推动香港资优教育的资源中心,为教师、资优学童及其、家长提供资源和支持。
1996
- 教育委员会编制的特殊教育小组报告书建议资优教育应纳入职前师训的核心课程、在职师训课程及为教师而设的长期发展课程内。至于各大专院校,则应考虑开办在职师训课程,培训从事资优教育的专业人员。
1997-8
- 教育署* 对「学业成绩卓越学生校本课程试验计划」进行评估,检视试验计划的运作和成效,并对香港资优教育提出建议。
2000
- 制定香港现行资优教育政策。资优教育以三层架构模式推行,政府鼓励并支持学校提供校本资优培育计划,以满足资优儿童的需要。
2003
- 教育统筹局资优教育组*正式成立,推行资优教育政策。资优教育组办公室位于冯汉柱资优教育中心,现址为九龙塘沙福道19号教育局九龙塘教育服务中心东座3楼。
2008
- 成立香港资优教育学苑,向教师、资优学生和其家长提供信息、意见和支持
其他详情可浏览以下网站:
http://www.edb.gov.hk/cd/ge
http://www.edb.gov.hk/cd/ge
*教育署于2003年1月1日重组为教育统筹局,而教育统筹局于2007年7月1日重组为教育局。
香港资优教育的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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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香港学校而制订的资优教育政策,由教育统筹委员会在第四号报告书(1990年)中率先提出建议。资优教育的任务是要有系统、有方向地发掘和培育资赋优异的学生,为他们提供适切的教育机会,使他们能够在富弹性的教学方法和环境下,充分发挥个别潜能。这些基本原则没有改变。
香港资优教育的具体基本原则为:
- 多元智能的培育应作为提供给所有学生的教育的一个基础,亦应为所有学校的办学宗旨之一部分。
- 尽管资优学生与能力相若的同侪一起学习的机会很重要,资优儿童的需要最好能在本身就读的学校内得到照顾。学校须为学生提供具启发性及挑战性的学习机会。
- 资优学生的鉴别应反映出其多元智能表现的幅度。
- 学校须确保资优生的社交情绪、智力方面的发展需要获得了解和照顾。
根据这些原则,资优教育的三层架构推行模式于2000年开始实行
第一层次:
A:为所有学生在正规课程内加入,如:高层次思维技巧、创造力和个人及社交能力等三大资优教育元素。
B: 在所有科目的正规课堂内,按学生的特质实施适异性教学,以分组教学、 增润及延伸专门性学习领域的课程内容,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需要。
第二层次:
C: 以抽离方式在正规课堂以外,为相类似的学生有系统地进行一般性 增润课程(例如创造力训练、领袖才能 训练等)。
D: 以抽离方式在正规课堂以外,为在特定范畴有突出/出众表现的学生有系统地进行专科特定范畴的延伸课程(例如数学、美术等)。
第三层次:
E:香港资优教育学苑联同各大专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或团体,为特别资优学生提供广泛及持续扩展的课程。
香港资优教育政策
香港资优教育的三层架构推行模式 - 简介
名称 |
第一层次: 全班式(校本)课程 |
第二层次: 抽离式(校本)课程 |
第三层次: 校外支援 |
目标对象 | 中学和小学的所有学生,毋须甄选 | 中学或小学经甄选的表现优秀的学生 | 中学或小学提名的资优学生 |
负责推行的学校/机构 | 小学和中学 | 小学和中学 | 香港资优教育学苑、本地大学或大专院校 |
推行地点和时间 |
正规课堂 学校时间表内 |
校内 正常上课时间内或课后 |
校外 上课时间以外,例如周末、暑假 |
课程举隅或学习活动 | 把资优教育的三个核心元素注入所有课程,即高层次思维能力、创造力和个人及社交能力 |
一般增润课程:加广及加深基本课程内容,以照顾资优学生的学习需要 主要学习范畴的课程:英语创意写作、领导才能训练等等 |
网站: http://www.hkage.org.hk |
提供资源 |
财务资源:政府提供所有小学和中学的学校发展津贴。 人力资源:资优教育组向学校提供的专业意见,包括校本资优发展课程的设计和实施策略。 |
香港资优教育学苑联同或分别委托大专院校提供校外资源与支持予特别资优生。 |
其他详情可在以下网站浏览: